來源:http://redstar.zjj.gov.cn/c1348/20240925/i934028.html 根據(jù)《2024年度張家界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》規(guī)定,筆試成績公布后,各遴選機關需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。現(xiàn)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、資格復審對象 在同一遴選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遴選計劃3:1的比例,根據(jù)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。市直機關資格復審對象與省直機關資格復審對象出現(xiàn)交叉時,按交叉人員的數(shù)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的方式確定資格復審人員,一般不超過遴選計劃的5:1。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。 二、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附件2。 三、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1.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 2.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。 3.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。 4.《2024年度張家界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》原件及復印件。 5.公務員(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)登記表復印件,由本人工作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確認。 6.最新的干部任免表,由本人工作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確認。 7.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。 8.遴選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。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,取消面試資格,遴選機關根據(jù)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,遞補人員不再另行公告。 附件: 1.2024年度張家界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.2024年度張家界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資格復審地點及聯(lián)系方式 張家界市公務員局 2024年9月25日 |